约翰福音18章4-21节

日期:2020-09-16
经文:John 18:4-21

约翰福音18章4-21节

约18-读经:

 

全书钥节

20:30-31耶稣在门徒面前、另外行了许多神迹、没有记在这书上。31 但记这些事、要叫你们信耶稣是基督、是 神的儿子.并且叫你们信了他、就可以因他的名得生命。

 

最大的神迹就是他的死而复活!

2:18 因此犹太人问他说、你既作这些事、还显甚么神迹给我们看呢。

2:19 耶稣回答说、你们拆毁这殿、我三日内要再建立起来。

2:20 犹太人便说、这殿是四十六年才造成的、你三日内就再建立起来么。

2:21 但耶稣这话、是以他的身体为殿。

2:22 所以到他从死里复活以后、门徒就想起他说过这话、便信了圣经和耶稣所说的。

 

太12:38 当时有几个文士和法利赛人、对耶稣说、夫子、我们愿意你显个神迹给我们看。

12:39 耶稣回答说、一个邪恶淫乱的世代求看神迹.除了先知约拿的神迹以外、再没有神迹给他们看。

12:40 约拿三日三夜在大鱼肚腹中.人子也要这样三日三夜在地里头。

16:1 法利赛人和撒都该人、来试探耶稣、请他从天上显个神迹给他们看。

16:2 耶稣回答说、晚上天发红、你们就说、天必要晴。

16:3 早晨天发红、又发黑、你们就说、今日必有风雨。你们知道分辨天上的气色、倒不能分辨这时候的神迹。

16:4 一个邪恶淫乱的世代求神迹、除了约拿的神迹以外、再没有神迹给他看.耶稣就离开他们去了。

 

主耶稣的死而复活就是最后4章(18-21)的中心。而18-19章:

  1. 序曲(18:1-11)
  2. 两类法庭(18:12-19:16)
  3. 十架(19:17-37)
  4. 埋葬(19:38-42)

 

主不是为受害者,因为他是主:10:17 我父爱我、因我将命舍去、好再取回来。10:18 没有人夺我的命去、是我自己舍的。我有权柄舍了、也有权柄取回来.这是我从我父所受的命令。

耶稣十架受死,都是圣父的计划和旨意。赛53:6 我们都如羊走迷、各人偏行己路.耶和华使我们众人的罪孽都归在他身上。10 耶和华却定意〔或作喜悦〕将他压伤、使他受痛苦.耶和华以他为赎罪祭.〔或作他献本身为赎罪祭〕他必看见后裔、并且延长年日。耶和华所喜悦的事、必在他手中亨通。

如同彼得的第一次讲道,徒2:23 他既按着 神的定旨先见、被交与人、你们就借着无法之人的手、把他钉在十字架上杀了。

18:1-27:

  1. 被卖(1-11)
  2. 祭司面前受审(12-27)

 

耶稣被卖、被捕-克西马尼园(1-11)

与福类福音相比,《约翰福音》没有记录耶稣克西马尼园的祷告,却凸显出主耶稣的尊/威严和荣耀-从被卖、被捕到受死。他不卑不亢,柔和却坚定,温顺又尊贵。那最为屈辱象征的十字架,无法遮盖神子,反而却烘托出主耶稣的荣耀(他无与伦比的勇气、大能、爱与顺服)。

 

18:1 耶稣说了这话、就同门徒出去、过了汲沦溪、在那里有一个园子、他和门徒进去了。

18:2 卖耶稣的犹大也知道那地方.因为耶稣和门徒屡次上那里去聚集。

主没有迟疑,却如往常一样。他明明知道加略人犹大已经出去施行卖他的计划,还是去往克西马尼园。

思想:当晚的情况。逾越节期间,(两)百万朝圣者应是平常。公会将圣殿区域扩大到方圆15英里,就是要使这些人被视为进入圣城。节期的这段时间,圣殿内外白天必是人头攒动,入夜后的耶路撒冷,如果只是灯火阑珊,抓捕耶稣,也近乎大海捞针一般。耶稣没有躲藏,却去到克西马尼园,知道犹大必定会找到他。(13:27耶稣便对他说、你所作的快作吧。)

去往橄榄山经过汲伦溪。此时,逾越节被宰杀的羔羊的血,顺着从祭坛的一个沟槽通往/流入汲伦溪。当时据一次的记载,被杀的祭牲有256,000。主穿过汲伦溪时,几个小时后他的宝血就从十架上流出。。。

建在橄榄山上的克西马尼园,一定是圣城里的富户;圣城地少,且因礼仪规定不许施肥以免污秽圣地,有钱人在圣殿对面,汲伦溪东侧橄榄山修果园,应为平常。但园主必定是主耶稣的门徒,让主随意/时使用(该门徒为无名氏,虽然默默无闻,却直到今日还为主作见证)。橄榄不榨不出油,主耶稣不上十架我们罪不能赦。。。园子一定有门(“他和门徒进去了”),所以可能是用石头垒墙。主耶稣进去那里,也叫卖主的犹大容易找到、差役容易抓捕。


18:3 犹大领了一队兵、和祭司长并法利赛人的差役、拿着灯笼、火把、兵器、就来到园里。

 

“犹大领了一队兵”:罗马法律规定,它的步兵队不可随意出动进行抓捕,除非先由证人在罗马总督面前提出控告,指控嫌疑人违反罗马律法,且罪行按罗马律法可以惩戒。这样,犹大就是先到本丢彼拉多面前控告了主耶稣,才能“领了一队兵”。当时罗马步兵队的编制应在480-600之间。这其中,可见犹大卖主心切,马不停蹄往来与犹太领袖和罗马巡抚之间。但是,按罗马法律,犹大是起诉证人,罗马巡抚审断案子时,他必须到庭。可是,犹大在,罗马政权审断时,并没有出现。

“和祭司长并法利赛人的差役”:祭司长为撒都该人(功利、现实、理性,不相信天使与复活,与罗马政权同流合污),与法利赛人格格不入(代表中产阶级,接近平民阶层,把持犹太会堂,恪守律法规条,假冒为善,自以为义)。但在杀害耶稣的恶行上,他们真是齐心合力。又启用罗马的军事力量,叫巡抚为虎作伥。

“差役”:圣殿警卫,利未人。

“一队兵”:speira=(1)罗马步兵队,有600人;(2)罗马预备队,有1000人(240马兵,760步兵);(3)(少用/maniple)罗马步兵支队

“拿着灯笼、火把、兵器”:逾越节是满月时分,当时应该是皓月当空,犹太人还嫌不够。加上他们如临大敌,武装到牙齿,来抓捕一位加利利的木匠!而反观主耶稣,从始至终,都神情自若。他不躲藏,却迎上前去。

 

18:4 耶稣知道将要临到自己的一切事、就出来、对他们说、你们找谁。

 

主耶稣知道:全知的神。他的胆量、权柄、定意顺服神以至于死,要保护他的门徒。

“就出来”:全然在他的掌管之中。他是主动的,不是被动;他不是受害者,却是得胜者。足见主耶稣的尊贵,他注目的不是眼前来抓捕他的这群人,而是始终定睛十字架和圣父旨意的成就和成全。

“你们找谁”:“逮捕证”上,是谁的名字?这些“捕快”是否遵守他们自己的宗教条例和罗马的律法?

 

18:5 他们回答说、找拿撒勒人耶稣。耶稣说、我就是。卖他的犹大也同他们站在那里。

 

“我就是”:“自有永有”!!!

 

主耶稣是他们要捉拿的“犯罪嫌疑人”。“你们若找我、就让这些人去吧”(8);“你所赐给我的人、我没有失落一个”(9):耶稣面临前面的苦路, 心里想的还是圣父交托给他的门徒。也就是说,他一方面保护门徒,从犹太人及罗马人的律法上,他的11个门徒不是“被告”。藉着恶人的口,道出他们没有理由和权力加害于门徒。另一方面,耶稣再次给卖他的加略人犹大机会,因为主“自投罗网”,不再需要犹大用亲嘴的暗号,行出那不得赦免的千古大罪。


18:6 耶稣一说我就是、他们就退后倒在地上。

这伙人中,是世界力量的汇集,却没有主耶稣的许可,无法下手那主。(10:18 没有人夺我的命去、是我自己舍的。)

如果从人看来,这样的“勇力”、“神力”,应当叫这些捕快知道,他们要做的是“螳臂当车,自不量力”。

 

18:7 他又问他们说、你们找谁。他们说、找拿撒勒人耶稣。

 

耶稣再次“问”与“答”,还是要保护他的门徒。同时,他仍然再次给犹大机会回转,不必用亲嘴的暗号卖主。


18:8 耶稣说、我已经告诉你们、我就是.你们若找我、就让这些人去吧。

 

主耶稣知道门徒软弱,16:32 看哪、时候将到、且是已经到了、你们要分散、各归自己的地方去、留下我独自一人.其实我不是独自一人、因为有父与我同在。

 

但耶稣对他们的怜悯,在此更显出尊贵与威严。

 

18:9 这要应验耶稣从前的话、说、你所赐给我的人、我没有失落一个。

 

主耶稣所讲的话,一句也不落空,正应验在门徒的眼前,13:1 逾越节以前、耶稣知道自己离世归父的时候到了.他既然爱世间属自己的人、就爱他们到底。


18:10 西门彼得带着一把刀、就拔出来、将大祭司的仆人砍了一刀、削掉他的右耳.那仆人名叫马勒古。

 

彼得的匹夫之勇、他的血气。也可能,他刚刚目睹的这一幕,主耶稣的大能叫来抓捕的人倒地,给了彼得勇气?

 

主耶稣行的最后一个医治的神迹:没有的变成有-

路22:51 耶稣说、到了这个地步、由他们吧.就摸那人的耳朵、把他治好了。

太26:51 有跟随耶稣的一个人、伸手拔出刀来、将大祭司的仆人砍了一刀、削掉了他一个耳朵。26:52 耶稣对他说、收刀入鞘吧.凡动刀的、必死在刀下。

 

主也在此教导圣经的原则:创9:4 惟独肉带着血、那就是他的生命、你们不可吃。9:5 流你们血害你们命的、无论是兽、是人、我必讨他的罪、就是向各人的弟兄也是如此。9:6 凡流人血的、他的血也必被人所流、因为 神造人、是照自己的形像造的。

 

因此,死刑符合圣经的教导。

 

在这里,主耶稣对彼得的爱和保护,也显明出来:他没有让鲁莽的彼得取走马勒古的性命,也不叫他留下残缺。更是叫这些捕快没有借口扩大他们抓捕的范围。

 

18:11 耶稣就对彼得说、收刀入鞘吧。我父所给我的那杯、我岂可不喝呢。

 

参太26:39 他就稍往前走、俯伏在地、祷告说、我父阿、倘若可行、求你叫这杯离开我.然而不要照我的意思、只要照你的意思。

这里,是主耶稣与圣父交通后,全然顺从。“我岂可不喝呢”:主的尊严和柔顺。

 

耶稣受审-大祭司院(12-27)
18:12 那队兵和千夫长并犹太人的差役、就拿住耶稣、把他捆绑了.

 

就连参孙都可以轻而易举挣断,何况主呢?!

参:

士15:12 犹大人对他说、我们下来是要捆绑你、将你交在非利士人手中.参孙说、你们要向我起誓、应承你们自己不害死我。15:13 他们说、我们断不杀你、只要将你捆绑交在非利士人手中.于是用两条新绳捆绑参孙、将他从以坦盘带上去。15:14 参孙到了利希、非利士人都迎着喧嚷.耶和华的灵大大感动参孙、他臂上的绳就像火烧的麻一样、他的绑绳都从他手上脱落下来。15:15 他见一块未干的驴腮骨、就伸手拾起来用以击杀一千人。

16:8 于是非利士人的首领拿了七条未干的青绳子来、交给妇人、他就用绳子捆绑参孙。16:9 有人预先埋伏在妇人的内室里.妇人说、参孙哪、非利士人拿你来了。参孙就挣断绳子、如挣断经火的麻线一般.这样他力气的根由人还是不知道。


18:13 先带到亚那面前.因为亚那是本年作大祭司该亚法的岳父。

 

(见维基百科)

亚那正式任大祭司为10年(公元6至15年),在36岁时被巡抚瓦勒利乌斯·格拉都罢黜。虽然失去正式职位,他依然是全国最具政治和社会影响力的人物之一,并得到五个儿子和女婿、傀儡大祭司该亚法的大力支持。关于他的去世没有记录,但他的儿子小亚那因呼吁与罗马和解而在公元66年遭到暗杀。

 

亚那、该亚法和五兄弟任期为:

亚那,塞特之子(6–15年)

以利亚撒,亚那之子(16–17年)

该亚法(18–36年),亚那的女婿

约拿单,亚那之子(36–37年和44年)

提阿非罗·本·亚那(37–41年)

马提亚·本·亚那(43年)

亚那·本·亚那(63年)

 

图谋杀害拉撒路:在12章第10节中,亚那一家图谋杀害拉撒路。虽然亚那没有被指名道姓,但一些十九世纪作家[14]认为在财主和拉撒路的比喻中“财主”和五兄弟暗指亚那一家。如果将《路加福音》第16章第19节中“穿着紫色袍和細麻布衣服”对比《出埃及記》第28章第8节中的“金線和藍色紫色朱紅色線、並撚的細麻作成”,可以认为财主代表撒都该的名义领袖该亚法,“父亲”是亚那,五兄弟是亚那的五个儿子。在佐证中,比喻讲述即便拉撒路死而复活,父亲和五兄弟也不相信,可见该亚法、亚那和五兄弟冥顽不化,想要把复活的拉撒路再次杀死。

审判耶稣:耶稣被带到该亚法面前质问,尔后送到该亚法家,在那里接受初审

《使徒行传》中五旬节后,亚那主持犹太公会,审讯使徒彼得和约翰。

 

(摘自:http://www.biblehistory.net/newsletter/annas.htm)

可以在一些早期的犹太著作中找到关于在耶稣时代圣殿被变成市场的确认。首先,有记录在逾越节期间在圣殿区域设置银钱兑换摊位的常规做法的记录。 《塔木德》指出:

 

“从亚达一月一日(逾越节前一个月)开始,向人们宣告,他们应该为示卡林(圣殿税)做准备……在亚达的第十五天,银钱兑换摊位商被派出去收集半舍客勒作为圣殿税……在阿达(Adar)25日,在圣殿本身设置银钱兑换摊位,以帮助收集半舍客勒的圣殿税“ Megillah 29a-b

 

不仅是银钱兑换的人抢劫了民众,而且历史记录还表明,出售供奉圣殿祭祀所用动物的人所收取的价格过高。

例如,根据利未记12:6-8,以色列妇女分娩后,她要为圣殿献祭,最好是绵羊。但是如果她很穷,她可以献上两只鸽子或两只雏鸽,因为鸟类要便宜得多,一只为燔祭而一只为赎罪祭。犹太米什拿说,由于贪婪,鸟类的市场价格猛长之快,以至于社区中更贫穷的女人买不起它们。拉班·西蒙·本·加马列(Rabban Shimon ben Gamaliel)长老,是他那个时代的领军拉比,也是加马列(Gamaiel)的后裔。圣经说,加马列(Gamaliel)在使徒保罗归从基督前,训练了保罗成为法利赛人。是他立即采取行动降低了市场价格。 Mishna在Kritut 1:7中给出了这个描述:

“如果一个女人一生中分娩五次。 。 。在献祭一次之后,她将能够再次食用成圣的食物。但是她仍然在誓约之下,还要再带来四个祭牲。最终,两只鸟的成本急剧上升到一金币(祖兹)。拉班·西蒙·本·加马列(Rabban Shimon Ben Gamaliel)宣布:“我保证,今晚睡觉之前,鸟类的价格会下跌!”他直奔圣殿院子,指示人们遵守以下规定:“分娩五次后,一个女人……只需要带一个祭物,作为所有五胎的祭……那一天,鸟类价格暴跌至四分之一银币(祖兹)。”

一世纪,甚至许多大祭司似乎也已放弃了对上帝的爱,以求金钱。最著名的是大祭司亚拿(耶稣被带到他那里),他的五个儿子继承了他的职位。在他们在位期间圣殿的祭祀最好用“亚拿家族的市场”一词来概括。

历史学家约瑟夫斯(Josephus)揭示了这个家庭的一个成员,小亚拿(Annas)的行为,后者叫人用石刑杀害了雅各(《圣经》中的《雅各书》的作者)。约瑟夫斯说:

“大祭司亚拿(阿纳努斯,就是小亚拿。在他被免职后)在某种程度上受到了民众的尊重和恐惧(在坏的意义上);因为他喜欢屯钱。他与Albinus(罗马总督)以及新任命的大祭司成为好朋友。他这样做是向他们行贿。他也有一帮恶仆,是与最邪恶的人为伍的那种,他们奔向打谷场,用武力夺走了属于祭司的什一税,殴打了那些不愿奉献这些什一税的人。因此,接续他的其他大祭司以及他们的仆人也照此办理,没有人能够阻止他们。所以有些祭司,那些年纪大了,要靠收到的什一税生活,却因缺乏食物而死。”

 

事实上,犹太人的历史记录表明,这些在第一世纪走在圣殿院中的这些大祭司,遭到大多数人的鄙视,祭司因其残暴和视金如命。如此程度,以致在塔木德这些人遭到强烈谴责。

托塞夫塔(Tosefta)的默纳霍斯(Menachoth)13.21指出拉比对撒都该人的残酷行径表示哀叹-耶路撒冷的Abba Saul ben Betnith和Abba Jose ben Johanan说:

“拜托斯(Boethus)的家有祸了!因为他们的杖,给我祸了!”(西门,Boethus的儿子,是希律的岳父。他是大希律王治下的大祭司。西门死后不久,Eleazar和Joazar,也是Boethus 的儿子,成了大祭司。)

“给卡德罗斯(Cantheros)的家带来麻烦!由于他们的笔而给我带来麻烦!” (西蒙·坎特罗斯是希律·亚基帕统治期间任命的大祭司之一。)

“Elhanan的家有祸了,祸患临到窃窃私语的家!”(Elhanan在希腊语中被翻译为“Ananus或Annas”,此处指的是新约里的大祭司亚拿和他的儿子们。)

“以利沙的家有祸了!因他们的笔我有祸了!”

“伊斯梅尔·本·菲比的家有祸了!因为他们是大祭司,他们的儿子,他们是司库和他们的女婿,他们是(圣殿)的官!”“他们的仆人来,用棍棒殴打我们!”(法比斯的儿子以实玛利(法布斯)是犹太人在巡抚瓦雷里斯·格拉图斯(Valerius Gratus)治下的大祭司。公元15-16年任职一年,后来,约公元56-62年在职,以实玛利·本法比也被任命为大祭司。)

 

Barclay牧师:一对鸽子外边卖价四个便士,圣殿里“亚拿集市”卖75便士!

 

18:14 这该亚法、就是从前向犹太人发议论说、一个人替百姓死是有益的那位。

 

11:46 但其中也有去见法利赛人的、将耶稣所作的事告诉他们。11:47 祭司长和法利赛人聚集公会、说、这人行好些神迹、我们怎么办呢。11:48 若这样由着他、人人都要信他.罗马人也要来夺我们的地土、和我们的百姓。11:49 内中有一个人、名叫该亚法、本年作大祭司、对他们说、你们不知道甚么。11:50 独不想一个人替百姓死、免得通国灭亡、就是你们的益处。11:51 他这话不是出于自己、是因他本年作大祭司、所以预言耶稣将要替这一国死。11:52 也不但替这一国死、并要将 神四散的子民、都聚集归一。11:53 从那日起他们就商议要杀耶稣。

 

英雄与懦夫(15-18;25-27)
18:15 西门彼得跟着耶稣、还有一个门徒跟着.那门徒是大祭司所认识的.他就同耶稣进了大祭司的院子。
18:16 彼得却站在门外.大祭司所认识的那个门徒出来、和看门的使女说了一声、就领彼得进去。
18:17 那看门的使女对彼得说、你不也是这人的门徒么.他说、我不是。
18:18 仆人和差役、因为天冷、就生了炭火、站在那里烤火.彼得也同他们站着烤火。

 

彼得有胆小,又爱主。

“大祭司所认识的那个门徒”:传统指约翰,因为其父是富足渔夫,经营腌制咸鱼,可能为大祭司家供货,而熟识。

 

第一庭审(参:Arraignment:初审;提审;到庭答复控罪;提讯。现今的司法制度之比较。。。)
18:19 大祭司就以耶稣的门徒和他的教训盘问他。

犹太律法禁止“自证其罪”(见下)。这里,

就等于:审判官/(法官)开庭,提审犯罪嫌疑人,要求嫌疑人自己对自己提出指控/控告!

亚拿是想就耶稣的话,找出破绽,得着把柄,定主的罪!

 

18:20 耶稣回答说、我从来是明明的对世人说话.我常在会堂和殿里、就是犹太人聚集的地方、教训人.我在暗地里、并没有说甚么。

 

主耶稣的话,直接挑战大祭司的权柄,因为宗教领袖不遵守自己定的律法!他们没有证人,也拿不出证据!


18:21 你为甚么问我呢.可以问那听见的人、我对他们说的是甚么.我所说的、他们都知道。

 

耶稣用的“我”,是强调语气。他的话指出大祭司无视基本法律。见:

 

美国宪法第五修正案规定(受犹太律法的影响):

 

双重审判:任何人不得因同一犯罪行为而两次遭受生命或身体的危害

 

自证其罪:1963年,一名名为米兰达的犯罪嫌疑人在被捕时没有被告知宪法第5修正案,其后法院利用其自己的证词对其进行了诉讼。之后一个组织帮助其进行了上诉,最高法院最终裁定本案违宪,发还重审。此后美国警察在逮捕嫌犯后,都会先对其进行米兰达警告


18:22 耶稣说了这话、旁边站着的一个差役、用手掌打他说、你这样回答大祭司么。
18:23 耶稣说、我若说的不是、你可以指证那不是.我若说的是、你为甚么打我呢。

 

这叫大祭司亚拿无言可对。

 

(注:(摘自:http://www.biblehistory.net/newsletter/annas.htm)

可以在一些早期的犹太著作中找到关于在耶稣时代圣殿被变成市场的确认。首先,有记录在逾越节期间在庙宇区域设置货币兑换商的常规做法的记录。 《塔木德》指出:

 

“从亚达一月一日(逾越节前一个月)开始,向人们宣告,他们应该为示卡林做准备……在亚达的第十五天,货币兑换商被派出去收集半舍客勒作为捐款……在阿达(Adar)25日,在圣殿本身安装了货币兑换机,以帮助收集Half Shekel捐款“ Megillah 29a-b

 不仅是货币兑换商抢劫了人民,而且历史记录还表明,出售供奉圣殿祭祀所用动物的人所收取的价格过高。

 例如,根据利未记12:6-8,以色列妇女分娩后,她要为圣殿献祭,最好是绵羊。但是如果她很穷,她可以牺牲两只鸽子或两只鸽子作为牺牲品,因为鸟类要便宜得多,一只为birds祭而一只为罪祭。犹太米什纳说,由于贪婪,鸟类的市场增长得如此之快,以至于社区中甚至更贫穷的女人也买不起它们。拉班·西蒙·本·加马利勒(Rabban Shimon ben Gamaliel),是他那个时代的主要牧师,也是加马利尔(Gamaiel)的后裔。圣经说,加马利尔(Gamaliel)在使徒保罗来到基督面前训练了使徒保罗为法利赛人,立即采取行动降低了市场价格。 Mishna在Kritut 1:7中给出了这个描述:

“如果一个女人一生中分娩五次。 。 。在一次牺牲之后,她将能够再次食用成圣的食物。但是她仍然誓要再带来四个。最终,两只鸟的成本急剧上升到一金祖兹。拉班·西蒙·本·加马列尔(Rabban Shimon Ben Gamaliel)宣布:“我保证,今晚睡觉之前,鸟类的价格会下跌!”他直奔院子,指示人们遵守以下规定:“分娩五次后,一个女人……只需要带一个祭物来覆盖所有五胎……那一天,鸟类暴跌至四分之一的银币。”

一世纪,甚至许多大祭司似乎也已放弃了对上帝的爱,以求金钱。最著名的是耶稣被带到大祭司安娜那里,还有他的五个儿子继承了他的职位。在他们执政期间圣殿的牺牲最好用“安娜斯家族的市场”一词来概括。

历史学家约瑟夫斯(Josephus)揭示了这个家庭的一个成员,年轻的安娜斯(Annas)的行为,后者杀死了詹姆斯(他的《圣经》中的詹姆斯的书的作者)死刑。约瑟夫斯说:

“大祭司阿纳努斯(在他被免职后)在某种程度上受到了公民的尊重和恐惧,但表现不佳;因为他喜欢to钱。他与Albinus以及新任命的大祭司成为好朋友。他这样做是向他们行贿。他也有邪恶的仆人,他们与最邪恶的人物联系在一起,奔向扑朔迷离的地板,用武力夺走了属于牧师的什一税,殴打了那些不愿奉献这些什一税的人。因此,跟随他的其他大祭司以及他的仆人也采取了同样的行动,没有人能够阻止他们。所以有些祭司,那些年纪大了,并受到什一税的支持,因缺乏食物而死。”

 

事实上,犹太人的历史记录表明,这些在第一世纪做过圣殿的大祭司因其残暴和对金钱的渴望而受到大多数人的鄙视。如此之多,以致在塔木德这些人遭到强烈谴责。 默纳霍斯(Menachoth)的托塞夫塔(Tosefta),13.21指出拉比对萨杜基德人的残酷行径表示哀悼-耶路撒冷的Abba Saul ben Betnith和Abba Jose ben Johanan说: “拜托斯的家有祸了!因为他们的杖,给我祸了!” Boethus的儿子们成为大祭司。)

“给卡德罗斯(Cantheros)的家带来麻烦!由于他们的笔而给我带来麻烦!” (西蒙·坎特罗斯是希律·阿格里帕统治期间任命的大祭司之一)

“祸患以至于Elhanan的房屋,祸患为低语的房屋!”(Elhanan在希腊语中被翻译为“ Ananus或Annas”,此处指的是新约的大祭司安娜斯和他的儿子们。)

“以利沙的房子有祸了!因我的笔而有祸了!”

“到伊斯梅尔·本·菲比的家去吧!因为他们是大祭司,他们的儿子,司库和他们的女temp,他们是(寺庙)军官!” “他们的仆人来了,用五线谱殴打我们!” (法比斯的儿子以实玛利(法布斯)是犹太人的检察官瓦雷里斯·格拉图斯(Valerius Gratus)的大祭司。法比从公元15-16年起担任牧师一年,后来,约公元56-62年,以实玛利·本法比也被任命为大祭司。 )

 

第二庭

18:24 亚那就把耶稣解到大祭司该亚法那里、仍是捆着解去的。

 

约翰使徒完全省略去了先在该亚法、后在犹太公会前受审一段,却在公会判处主耶稣死刑之后,解去彼拉多的那一刻叙述。

 

18:25 西门彼得正站着烤火、有人对他说、你不也是他的门徒么。彼得不承认、说、我不是。
18:26 有大祭司的一个仆人、是彼得削掉耳朵那人的亲属、说、我不是看见你同他在园子里么。
18:27 彼得又不承认.立时鸡就叫了。

 

“鸡就叫了”:犹太的礼仪法,禁止在圣城内饲养公鸡。再有,罗马军队,按他们习俗把夜晚分成四更:万6-9,9-12,12-3,3-6(早).换岗是吹号,号声:gallicinium(拉丁)/alektorophonia(希腊)=鸡叫。

 

思想:彼得为何不认主?他的名字不在罪犯之列、他削掉马勒古的耳朵耶稣已经医治复原,就是按照犹太人律法,像生来瞎眼的人重见光明认主被赶出会堂,他的父母也没有受到“牵连”,他们已经和儿子“划清界限”了。但他父母的做法并不是“不承认”他是他们的儿子,只是不要证实儿子重见光明的缘由。

维基百科(https://en.wikipedia.org/wiki/Herem_(censure))Herem是最高的宗教处罚=革除会堂,但不波及家人。

 

思想:我们自己的光景,是靠我们的匹夫之勇吗?是靠我们发过的誓约的约束力吗?是靠友情/爱情的感化吗?绝对不是!冲动时的“见义勇为”还是冲动的表象。

 

彼得的软弱外(Barclay牧师):

-其他门徒都已四散,在园中那样寡不敌众的情势下,彼得是唯一“拔刀相助”的。他一直尾随到最后。他软弱的地方,我们都会软弱;他刚强的地方,我们不一定都能刚强。

-彼得真的爱主:别人跑掉,他却没有离开。他软弱的情况,我们也都不能刚强。

-彼得又重新站立。据传说,见彼得走过,人们会学鸡叫。彼得从失败再开始,成为伟大的见证人。

 

被主得着以后,应当像坡旅甲(见:Baidu百科):

坡旅甲Polycarpus,约69年-155年)公元2世纪时士每拿(今土耳其境内伊兹密尔主教,是教会史上首先详细记录的殉道者,为使徒约翰三宠徒之一(注:其它为伊革拉斯,帕皮亚),士每拿监督。他在十岁以前经已信主,为人忠朴。他曾与目睹过耶稣的人交往,亦是由使徒按立他为监督。大半生时间恒心服事主,直至八十六岁高龄殉道而死。

当时教会大受迫害,许多基督徒被捕下监,凡不肯否认主名的,有些被送到斗兽场喂野兽、有些受酷刑、有些被焚。坡旅甲的好友,安提阿监督伊格那丢,也为道殉难。坡氏听到这个消息仍毫不畏惧。弟兄们劝他离开城市,于是他到乡村去,为教会及万人祷告。

坡旅甲搬离不久,寻索他的人因找不到他,便捉去两个仆人。其中一人因经不起苦刑而出卖了坡旅甲,这人得到犹大一样的下场。在被捕之前坡氏曾见枕头被焚的异象,故对人说他将被焚。他在睡房中知道捉他的兵丁临近,为了神的旨意成就,他放弃逃走的机会,反为兵丁预备丰富的饮食,要求他们给他一个小时祷告的时间。他们见这位白发老者态度坚决都诧异非常。

当坡旅甲和兵丁骑驴进城时,逮捕他的军官乘车迎面而来,叫他上车,并劝他向该撒献祭便可活命。他因坚决拒绝,便被推下车,但仍坚忍地负伤走到运动场。他听到天上有声音说:“作刚强坚固的人!”他被带到巡抚面前,巡抚劝说:“你已年迈,何必自找苦吃!不如起誓,毁谤基督,我就释放你。”坡旅甲回答:“我做主的仆人八十六年,他从未亏待我,我岂可亵渎他?”巡抚恐吓他说:“如你仍顽强不屈,我就把你扔给野兽吃。”“随你吧!”老者回答:“我不能叫自己由好变坏。”巡抚见三番四次的劝说无效就想以火刑使他屈服。坡旅甲反而说:“你想用那暂燃的火来恐吓我,乃是因为你不晓得将来审判时,有不灭的火为不敬虔的人预备。”

坡旅甲从容镇定,毫不畏惧的态度,使巡抚惊奇。于是便遣人往场中三次宣告:“坡旅甲承认他是基督徒。”场中的外邦人和示每拿的犹太人要求战场的领袖放出狮子来吃掉他,但由于野兽演戏的时间已过,他们只好要求把他烧死 -- 正应验他所见的异象。

群众将干柴木屑放在坡旅甲身上,本想钉他在柱中烧。但他说:“无须钉我,那赐我能力忍受火焰的,也必叫我在火焰中屹立不动。”他们就将他双手反缚。当火堆准备好时,坡旅甲祷告说:“爱子耶稣基督的父啊!借着主我们得以认识你是众天使、所有掌权者及万物的神;你为公义者之主。我赞美你,因为你使我存活到如今,使我现在能用血为你作见证,且与你儿子基督耶稣的苦杯有分;并且灵魂与肉体得以复活,在圣灵的恩典中永远存活。我今天在你面前献上自己,作为馨香的祭物,是照你圣善的旨意所预备而成就的。......。”

坡旅甲说完阿们,火堆随即点着,一个大方形的火焰围绕着这位如钢铁般坚强的殉道士,他像金银在炼炉中,并没被火烧着。那些逼迫他的人见这情形,就吩咐兵丁用刀剌入他的心坎,鲜血涌流,猛火反被扑熄,使大众惊讶不已。后来,他们把坡旅甲的尸体火化成灰。士每拿与铁非拉教会的信徒,不但没有丝毫气馁,对这位至死忠贞的教父益发敬爱。当时殉道的共有十二人。

《腓立比书信》(Letter to the Philippians)是他的主要著作,他处于使徒与教父时代的过度阶段。

因着他极具属灵权威,坡氏抨击各种异端教派,包括著名的诺斯底教派。在他生命旅途的最后阶段,他拜访了罗马主教圣阿尼塞((St.Anicetus) ,为讨论关于庆祝耶稣基督复活节的日期。在他返回士每拿的途中被捕后被焚殉道。在早期的基督教文献《坡旅甲殉难》(Martyrdom of Polycarp)中,这一事迹受人称颂。

 

第三庭(注:彼拉多的几进几出=共7次):18:28-19:16
人物:主耶稣与彼拉多(世界、外邦;民事权柄)

背景:祭司长、长老及众民(宗教势力)

主题:王

 

衙门外(28-32)

18:28 众人将耶稣、从该亚法那里往衙门内解去.那时天还早.他们自己却不进衙门、恐怕染了污秽、不能吃逾越节的筵席。

 

这些假冒为善的犹太人,心存污秽和恶念,定计杀害耶稣,却只要外在满足律法规条,好能“吃逾越节的筵席”!参:

太23:24 你们这瞎眼领路的、蠓虫你们就滤出来、骆驼你们倒吞下去。

23:25 你们这假冒为善的文士和法利赛人有祸了.因为你们洗净杯盘的外面、里面却盛满了勒索和放荡。

23:26 你这瞎眼的法利赛人、先洗净杯盘的里面、好叫外面也干净了。

23:27 你们这假冒为善的文士和法利赛人有祸了.因为你们好像粉饰的坟墓、外面好看、里面却装满了死人的骨头、和一切的污秽。

23:28 你们也是如此、在人前、外面显出公义来、里面却装满了假善和不法的事。

 

18:29 彼拉多就出来、到他们那里、说、你们告这人是为甚么事呢。

 

彼拉多代表罗马政权,走的是法律程序,他要先知道犹太人对耶稣的指控是什么?彼拉多例行公事,足见他的冷酷、无情,和对犹太人充满的藐视。

 

(维基百科)本丢·彼拉多羅馬帝國猶太行省的第五任總督行政長官;26年-36年在任)。他最出名的事蹟是判处耶稣十字架。由於總督的職責,他是羅馬皇帝在猶太地的最高代表。

关于彼拉多的资料,来自四福音书斐洛約瑟夫斯塔西佗的少许记录。碑文『彼拉多之石』更确定了他曾經擔任猶大總督的職務。根据这些资料,彼拉多可能是平托家族骑士团中的一员,并在公元26年接續了第四任總督瓦伦利亚斯·格拉特斯的治理。他一上任,就冒犯治下百姓的宗教传统,受到了斐洛与約瑟夫斯的斥责。根据弗拉維奧·約瑟夫斯所說,在残酷镇压撒玛利亚暴動之后,叙利亚行省總督卢西亚斯·维特留斯将他解職,他被召回罗马,時間正好在年事已高的羅馬皇帝提庇留死后回去,卡利古拉繼位,即公元37年3月16日。继任總督的是马赛鲁斯

总督检察长的主要權責與军事有關,当然他们在當地為皇帝征税,并拥有一些审判权。其他的世俗管理則交付地方政府:地方议会或是民族自治,比如猶大和耶路撒冷,即交由犹太议会以及他们的议长-大祭司。但是,任命大祭司的权柄至公元41年为止,均在罗马的叙利亚行省總督或是彼拉多时期的猶大总督手中。例如,大祭司该亚法被瓦利亚斯·格拉托斯任命为希律圣殿的大祭司,后被叙利亚行省總督卢西亚斯·维特留斯(即後來的羅馬皇帝維斯帕先的父親)解职。一般来说,彼拉多驻守在凯撒利亚,但是常在省内巡回,特别是去耶路撒冷,这是他的职务。在逾越节,一个既是犹太国家的也是宗教的节日,作为总督,彼拉多都会负责耶路撒冷的秩序。一般他不会出现在朝圣的人群中,因为以一個受到罗马统治者直接徵稅的省份,犹太人對於總督的存在是很敏感的。

(注:一世纪100年间,共有约26为大祭司任职,可见这项政治任命一反旧约原意。该亚法能在认12年之久-至AD38年,足见撒都该人与26/27-36/37年在任的彼拉多的紧密关系-“串通一气”。他们最终在钉死主耶稣的事情上,结果可以说是“不谋而合”。)

彼拉多在军事上,必须听从他的上级-叙利亚行省總督;后者可以视情况需要,下到巴勒斯坦。作为以东的执政官,彼拉多有一小撮从当地收编的应急部队驻扎在凯撒利亚耶路撒冷,如安东尼亚堡垒,以及任何需要军事控制的地方。他麾下的士兵总数约3000人。[18]

犹太文学中的彼拉多

在史学家裴洛记载的文献-《犹大利亚的罗马执政官》中,彼拉多是一个非常剛毅的人,不屈于罗马帝国统治者的指派。然而,裴洛强调说:“他性情急躁,常常不经审理就处死肇事者。”其他的形容,則稱彼拉多唯利是图,有暴力政治倾向,曾经窃取经费和无間斷地处死反抗者。

除了裴洛以外,著名犹太史学家約瑟夫斯对彼拉多的描述是:彼拉多对犹太文化完全不了解,常常以武力用事,不尊重犹太人的传统,几乎造成了犹太人大规模的叛乱。这樣的事例在彼拉多执政期层出不穷。他表示彼拉多的前任尊重犹太人传统,例如:在进入耶路撒冷时,将所有偶像去除,而彼拉多却允许士兵在夜间把提庇留·凯撒的像带入城中。当耶路撒冷居民在次日发现时,他们要求彼拉多把凯撒像移往城外。在故意这样做了5天后,彼拉多最後命令兵丁用武力威胁犹太人,后者宁死不犯摩西律法。再僵持五天之后,彼拉多才移走凯撒塑像。

彼拉多在日后持續做出了类似的事,例如:在耶路撒冷,他放置了包金盾牌以讨好提庇留。虽然这次盾牌没有什么形象,但是仍然遭到大众反对。犹太人最初向彼拉多抗议,当他拒绝移除后,写信给提庇留。彼拉多称:提庇留“写给彼拉多的信中充满了斥责,以及对前任的不尊重,并要求他立即将盾牌拆卸、送回凯撒利亚首府。”

約瑟夫斯記載了另一件事例。彼拉多把修護圣殿的款项,转用于修建引水渠。当犹太人再次抗议时,彼拉多让士兵藏在犹太人中。在彼拉多的示意下,士兵乱砍了许多犹太人,封了他们的嘴。

他写道:比拉多害怕犹太人向提庇留派出代表抗议包金盾牌,这样“他们要是真的派出代表的话,他们就可以将他作为执政官的行为曝光,如受贿侮辱抢夺、荒诞奢华、草率處決,无休止地处死反抗者等。”

約瑟夫斯记录彼拉多作为犹大利亚总督的最后时期。一大群撒玛利亚人被匿名的人说服,去基利心山看摩西所埋的圣物。但在人们必经的泰拉塔纳村庄,彼拉多“埋伏了骑兵和重型武装的步兵。当他们遇到村里来的第一个人,就投石挑衅,导致争斗。许多人被逮捕,下到监狱裏。彼拉多将其中的领袖与具有影响力的人处死。”撒玛利亚人向罗马驻叙利亚行省總督卢西亚斯·维特留斯(执政官)申诉,后者要求彼拉多去罗马向皇帝提庇留解释这起事端。但当彼拉多抵達罗马,提庇留已经去世了。[


18:30 他们回答说、这人若不是作恶的、我们就不把他交给你。

 

但是,犹太人不光是所问非所答,而是反问,要表现出他们对罗马总督/政权的鄙视和轻蔑。


18:31 彼拉多说、你们自己带他去、按着你们的律法审问他吧。犹太人说、我们没有杀人的权柄。

 

彼拉多就是说,“本案不予受理”,也不要考虑他们的控告。

但犹太人来找彼拉多,不是要他/罗马政权庭审,取证、推断、裁决,而是要“借刀杀人”,叫彼拉多行刑而已。犹太人已经“宣判”,而且已经“量刑”,剩下的只是叫彼拉多执行他们的判决。

 

巴勒斯坦的第一任罗马总督被任命为科波纽斯(Coponius),约瑟夫斯(Josephus)谈到任命他为总督时说,他被任命时,“凯撒赐给他生死大权”。(约瑟夫,《犹太人的战争》,2、8、1)。约瑟夫斯还讲述了一位名叫亚那努斯的祭司,他决心处决某些敌人。更加谨慎的犹太人抗议他的决定,理由是他无权接受或执行该决定。阿那努斯(Ananus)无法将他的决定付诸实践,甚至因想那样做而被罢免。(约瑟夫,犹太古史,20、9、1)。的确,有时犹太人确实将法律视为可以自行处置,例如在司提反(Stephen)的案件中。但从法律上讲,他们无权判处任何人死刑。因此,在耶稣被钉十字架之前,他们不得不将耶稣带到彼拉多面前。


18:32 这要应验耶稣所说、自己将要怎样死的话了。

 

因为犹太人若执行的,这种情况应为石刑。石刑要将罪犯抛在地下,有指控证人拿起第一块石头行刑。(据说,犹太人有一处转为石刑的地点,约有11英尺高,犯人被推下后,证人丢第一块石头,若犯人没死,第二个人接上,尽量要打中犯人的头部或胸部,一击致命。)但经上的预言却是,

如果犹太人自己能够执行死刑,那将是用石头砸死。法律规定:“那亵渎耶和华名的、必被治死、全会众总要用石头打死他.不管是寄居的、是本地人、他亵渎耶和华名的时候、必被治死。”(利24:16)。在这种情况下,证词确凿的证人必须是第一个扔石头的人。 “见证人要先下手、然后众民也下手、将他治死.这样、就把那恶从你们中间除掉。”(申命记17:7)。约翰福音18:32就是这一点。那节经文说,这要应验耶稣所说、自己将要怎样死的话了。他曾说过,“我若从地上被举起来、就要吸引万人来归我。”(约12:32)。如果要实现耶稣的预言,人子必须被“举起”,死在死于罗马人的十字架上。因为“挂在木头上的”是“被咒诅”的,然后,他们还要“仰望”他们所扎的人。在犹太人浑然不知中,他们的邪恶,却成就了神的义,就是败坏死权,又在耶稣复活上,吞灭死亡。

 

衙门内(33-38)
18:33 彼拉多又进了衙门、叫耶稣来、对他说、你是犹太人的王么。

 

彼拉多,这外邦人权力的代表,罗马法律的保护者,一反常规和正常法律程序,开口就叫“犯罪嫌疑人”自己控告自己。(思想:我们站在法官面前,初审时,没有检察官先宣告指控,却要求嫌疑人“自证其罪”!)

太27:18 巡抚原知道、他们是因为嫉妒才把他解了来。

他眼前的耶稣,对他或罗马政权,没有世上最乱的那样的“王”的威胁。


18:34 耶稣回答说、这话是你自己说的、还是别人论我对你说的呢。

 

主耶稣回答的极其智慧,只在这极普通、简短的回复里,耶稣就质问巡抚提审他的根据、缘由和证据。如果没有控告和控告的实据,这本应维护法制的巡抚,怎能这样“无事生非”,按“莫须有的罪名”,审理一件不存在的刑事案呢?

 

“这话是你自己说的、还是别人论我对你说的呢”:堂堂巡抚,毫无主见。而且,头脑会如此简单,不能分辨,或是被人左右、被人愚弄,成为傀儡,“替他人做嫁衣裳”?


18:35 彼拉多说、我岂是犹太人呢.你本国的人和祭司长、把你交给我.你作了甚么事呢。

 

理屈的彼拉多,又不得不抬出“原告”,就是这些犹太人。但彼拉多仍无头绪,因为没有证据,才问:“你作了甚么事呢”?同样,又是一个“自证其罪”的难题。


18:36 耶稣回答说、我的国不属这世界.我的国若属这世界、我的臣仆必要争战、使我不至于被交给犹太人.只是我的国不属这世界。

 

主耶稣站在(象征着)世界的王、权势面前,带着权柄、尊贵、威严,讲的是天国,是“我的国”、“我的臣仆”!


18:37 彼拉多就对他说、这样、你是王么。耶稣回答说、你说我是王.我为此而生、也为此来到世间、特为给真理作见证.凡属真理的人、就听我的话。

 

主耶稣和彼拉多,实实在在的天壤之别!像彼拉多一样的,怎能明白?!

 

反之,如果明白真理,却不接受主耶稣基督为救主,就等于又把他钉在十字架上!见:

来6:4 论到那些已经蒙了光照、尝过天恩的滋味、又于圣灵有分、

6:5 并尝过 神善道的滋味、觉悟来世权能的人、

6:6 若是离弃道理、就不能叫他们从新懊悔了.因为他们把 神的儿子重钉十字架、明明的羞辱他。

6:7 就如一块田地、吃过屡次下的雨水、生长菜蔬合乎耕种的人用、就从 神得福.

6:8 若长荆棘和蒺藜、必被废弃、近于咒诅、结局就是焚烧。

 

衙门外(38-40)
18:38 彼拉多说、真理是甚么呢。说了这话、又出来到犹太人那里、对他们说、我查不出他有甚么罪来。

 

宣告审判结果:无罪!

他理应立即释放耶稣!


18:39 但你们有个规矩、在逾越节要我给你们释放一个人、你们要我给你们释放犹太人的王么。

 

无罪就当释放(想象现今的法院庭审,以宣告被告无罪结束。。。)

据说,这是彼拉多在任时所定的“规矩”。但既然无罪,按理必须释放,彼拉多却给犹太人选择释放谁的权力。


18:40 他们又喊着说、不要这人、要巴拉巴。这巴拉巴是个强盗。

 

对比耶稣和巴拉巴:

耶稣:名字=“救赎者”,他是“神子”(Son of Man; Son of God)

(见下)巴拉巴:名字=“父亲的儿子”(son of abba)/“拉比的儿子”(Bar Rabban),强盗、杀人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