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音短片】爱的律法——看重人的生命的事!

日期:2023-11-03
经文:
圣民都要重视人生命的尊贵《申24:6-16》
爱的律法——看重人的生命的事!

 

      [申24:6] 不可拿人的全盘磨石, 或是上磨石作当头, 因为这是拿人的命作当头。
      肢体借给肢体, 或是钱财, 或是粮食, 都不可取利息《申23:19》, 然而可以拿些东西作当头。
      当头——就给借钱的人义务必要偿还所借的; 有不信任人的负面意义, 也有"要造就人"的正面意义。但不可以拿借钱的人每天在生活上非有不可的东西作当头; 这也是神所赐社会法律所强调"看重人生命"的精神。
      圣徒和圣徒的关系, 不是利害的关系, 乃是彼此祝福、帮补、造就的关系。"不拿人的命作当头", 在圣徒社会法里, 是个起码的要求; 每一个圣徒应当更积极地帮助肢体, 对待肢体总要以造就建立他生命为目标。
      父神爱祂每一个儿女宝贵的生命, 都是神自己舍命流血的重价买赎的; 比富有的儿女父神更关注贫穷的儿女。圣徒应该带着父神的心肠对待每一个肢体, 更要关怀贫穷软弱的肢体。凡在基督里的圣徒, 都已成了一个身体; 《林前12:23-26》说:身上肢体人以为软弱的, 更是不可少的; 身上肢体, 我们看为不体面的, 越发给他加上体面; 不俊美的, 越发得着俊美…… 总要肢体彼此相顾。若一个肢体受苦, 所有的肢体就一同受苦; 若一个肢体得荣耀, 所有的肢体就一同快乐。
      [申24:7] 若遇见人拐带以色列中的一个弟兄, 当奴才待他, 或是卖了他, 那拐带人的, 就必治死; 这样, 便将那恶从你们中间除掉。
      拐带圣民的的人, 根本不是圣民的生命; 那种人则不应该掺杂在以色列中毁坏圣民社会; 所以, 实在应当把他治死, 从民中剪除。拿人的生命来要得取些利益的, 那是最残忍的事。
      为要得些益处搀或谋免审判而作假见证, 在衆人面前毁谤人、控告人、陷害人, 或者控告传福音者为异端等的事, 也都是相似这种罪。加略犹大卖耶稣,约瑟的十个哥哥卖弟弟约瑟,扫罗要杀害大卫,假先知杀害真先知……等等的事, 就是杀弟兄卖弟兄的事了。这样的人若没有悔改, 就无法得神的怜悯和饶恕。重生的圣徒, 则是不会犯那种罪, 然而只是我们不要仅以不作那罪为满足, 乃要积极地要保护人的生命, 保护帮助儿童、妇女、老年等的弱者, 也要积极地要保护帮助"拯救人生命"的传福音事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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