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耶和华你神所赐你为业的地上,若遇见被杀的人倒在田野,不知道是谁杀的;
2长老和审判官就要出去,从被杀的人那里量起,直量到四围的城邑;
3看那城离被杀的人最近,那城的长老就要从牛群中取一只未曾耕地、未曾负轭的母牛犊,
4把母牛犊牵到流水未曾耕种的山谷去,在谷中打折母牛犊的颈项。
5祭司利未的子孙要近前来,因为耶和华你的神拣选了他们事奉祂奉耶和华的名祝福,所有争讼殴打的事,都要凭他们判断。
6那城的众长老,就是离被杀的人最近的,要在那山谷中,在所打折颈项的母牛犊以上洗手,
7祷告〔原文作回答〕说,我们的手未曾流这人的血,我们的眼也未曾看见这事。
8耶和华阿,求你赦免你所救赎的以色列民,不要使流无辜血的罪归在你的百姓以色列中间;这样,流血的罪必得赦免。
9你行耶和华眼中看为正的事,就可以从你们中间除掉流无辜血的罪。
人与人关系的社会法律中,最重要是关乎"人的生命"的内容,也是关乎"人与人之间杀人流血"的事案!
一个人的生命,是对他而言比全世界重要的;并且每一个人的生命都是照着神荣耀的形像而造的,是永远不灭的生命(天国/地狱),是独一无二极其尊贵的生命。人杀人的罪,是人间所发生最严重的罪案。被杀之人的血或尸首,就使人的灵魂污秽,使人的社会污秽,使人所居住之地污染!神说无论何人在田野里摸了被刀杀的,或是尸首,或是人的骨头,或是坟墓,就要七天不洁净。《民19:16》
神对杀了弟弟亚伯的该隐说, "你兄弟的血,有声音从地里向我哀告。地开了口,从你手里接受你兄弟的血;现在你必从这地受咒诅。你种地,地不再给你效力;你必流离飘荡在地上。"《创4:10-12》 神对"欺骗人,使人犯罪"的古蛇说,"必受咒诅,比一切的牲畜野兽更甚,你必用肚子行走,终身吃土";也宣告了"女人的后裔(基督耶稣)要伤古蛇的头,古蛇要伤基督耶稣脚跟"的十架福音。
神又对我们的始祖夏娃说"因罪,女人必要爱怀胎的苦楚",也对亚当说,"地必你罪的缘故受咒诅;你必终身劳苦,才能从地里得吃的。地必给你长出荆棘和蒺藜来,你也要吃田间的菜蔬。你必汗流满面才得糊口,直到你归了土,因为你是从土而出的;你本是尘土,仍要归于尘土。"《创3:14-19》
人的罪就必带来咒诅;罪人的灵魂受审判受咒诅,罪人所居住的地也受咒诅,从地而得罪人的身体也受咒诅,罪人所作的凡事都在咒诅之下,罪人的后裔也要受咒诅。这是罪人都不能避免的事实!然而,耶稣基督为人替人所流的宝血来洁净我们,使我们得救赎了。
"罪的工价乃是死;惟有神的恩赐,在我们的主基督耶稣里,乃是永生。"《罗6:23》 "若不流血,罪就不得赦免了。"《来9:22》 "(主耶稣)用自己的血,只一次进入圣所,成了永远赎罪的事。"《来9:12》 "基督既为我们受了咒诅,就赎出我们脱离律法的咒诅。"《加3:13》
当所罗门建了圣殿并献祭而作奉献圣殿之礼的时候,神对所罗门和以色列圣民说,"这称为我名下的子民,若是自卑,祷告,寻求我的面,转离他们的恶行;我必从天上垂听,赦免他们的罪医治他们的地。我必睁眼看,侧耳听,在此处所献的祷告。"《代下7:14-15》 在《申21:1-9》本段所提的"杀人、咒诅、母牛犊、得赎……",是神在人与人的关系(社会法)中最关注的事,我们也要关注;我们要看重珍惜每一个人的生命,要爱人、怜悯人、宽恕人、祝福人;要爱神为我们安排在旁边的邻舍(配偶儿女、父母兄弟、肢体亲友)。
我们既在基督里得蒙了大爱大怜悯和大赦免,就要不批判人、不论断人、不定罪人,乃要爱人、拯救人、造就人!努力不要犯罪,若发现了自己所犯的罪,就要认罪悔改,要用基督的宝血得洁净,也要顺从神的旨意。在这事上,我们必要警醒谨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