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23:1-9》,是属于"裁判/审判法"。神以此法敎导我们,判断说话作事,都要显出神的公正和怜悯。在旧约圣经里,希伯来文"Elohim",有时把它翻译为"神",有时翻译为"审判官"。神与祂的圣民同在,并将公义仁爱的十诫、法度、典章敎导以色列,然后祂就天天凡事上审判他们的为善或者为恶。看不见的神,祂的审判和赏罚显明于圣民的方法,就是祂在民中设立审判官,以此來判断他们。替神审判百姓的摩西,他一人无法担当那么多的讼事,所以神敎导摩西,叫他在百姓中,拣选"有才能,敬畏神,诚实无妄,恨不义之财"的人,派他们作千夫长、百夫长、五十夫长、十夫长,管理百姓;也叫他们随时审判百姓,大事都要呈到摩西那里,小事則由他们自己可以审判《出18:13-27》。我们不可以去別处找神,用其他的方法要听见神的声音;因为神已将祂和祂的心意透过摩西的律法和基督福音都很淸楚敎导我们了;也在我们每日的生活和人际关系里说话,并藉着家庭、敎会、职场、社会等的团契和治理系统显出祂的旨意。只要我们带着爱神顺从神的心,亲近神,神就亲近我们;我们寻求就给我们寻见祂的旨意和带领,祈求就给我们得着。